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民主黨派思想、組織、制度特別是領導班子建設,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、民主生活會制度以及各項議事決策制度,增進班子成員團結,提高領導班子成員的政治把握能力、參政議政能力、組織領導能力、合作共事能力、解決自身問題能力,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建設提高到新水平的指示精神,規范社的地方組織領導班子談心會制度,根據《九三學社中央關于地方組織建立健全領導班子談心會制度的意見》,制定本實施細則。
第二條 領導班子談心會是領導班子成員的重要組織生活方式,是實現社內監督的主要形式之一。堅持和完善領導班子談心會制度,對于加強領導班子建設、提升“五種能力”具有重要意義。
第三條 領導班子談心會應當圍繞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展開。按照社中央思想更加堅定、履職更加堅實、組織更加堅強的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建設目標要求,突出問題導向,堅持實事求是、坦誠相見、真誠幫助的原則,切實增強領導班子的凝集力、戰斗力、向心力。
第四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地方組織包括社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委、社市(自治州、直轄市的區)委;所稱領導班子成員包括主委、副主委。
第五條 領導班子談心會由主委召集,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參加,邀請有關方面列席。
第六條 監督委員會派員列席同級領導班子談心會,會前以適當方式向主委報告平時收集到的社組織、社員對班子及其成員的意見建議。
第七條 領導班子談心會應確定主題。主題一般根據自身建設實際和履行職能情況,在征求班子成員意見基礎上,與有關方面溝通確定。
第八條 領導班子談心會前應圍繞主題征求基層和機關意見。
第九條 領導班子談心會應當圍繞以下基本內容進行對照查擺,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:
(一)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統一戰線理論政策、遵循多黨合作政治準則的情況;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路線方針政策和地方黨委決策部署情況;
(二)遵守《九三學社章程》,貫徹執行社中央和社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委、社市(自治州、直轄市的區)委的決定、決議和工作部署的情況;
(三)領導班子貫徹民主集中制,發揚民主、科學決策、履行職能和發揮作用的情況;領導班子成員顧全大局、分工協作、團結共事、積極作為、敢于擔當等個人履職情況;
(四)加強作風建設,密切聯系基層組織和社員,關心愛護幫助社員,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等情況;
(五)遵守政治紀律、政治規矩和各項保密制度情況;
(六)廉潔自律情況;
(七)其他重要問題。
第十條 領導班子談心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,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問題應及時召開。年內未召開的應當向本級全委(擴大)會議書面說明理由。
第十一條 領導班子談心會應至少提前10日準備,并向上級社組織和有關方面報告,上級社組織可派人參加。會前應做好以下準備工作:
(一)主委與班子成員個別談心,廣泛征求意見,突出問題導向;
(二)班子成員之間互相談心,交流思想,交換意見;
(三)本人撰寫個人發言提綱,提出問題,分析問題,解決問題。
第十二條 領導班子談心會由主委召集并主持,工作人員做好會議記錄。一般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:
(一)通報上一次談心會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和本次談心會征求意見情況;
(二)主委首先就領導班子建設、遵章履職情況等對照查擺問題;
(三)班子成員逐一就班子建設、本人遵章履職情況對照查擺,作自我批評,其他成員對其提出批評意見;
(四)主委總結談心會情況,提出整改要求。
第十三條 領導班子談心會原則上不得請假,確有特殊原因需要請假的,須會前報主委批準。因故缺席的人員應當提交書面發言材料,并委托其他參會人員代讀。會后,將談心會情況和意見建議轉告缺席人。
第十四條 領導班子談心會應充分發揚民主,坦誠交換意見,把民主、求實、團結寓于談心會活動始終。要把握增進團結和諧主基調,注重提升領導班子整體合力。
第十五條 領導班子成員針對反映的問題,要認真制訂改進措施,切實加以整改落實。主委作為領導班子第一責任人,要率先垂范,以身作則,不回避矛盾,不推卸責任,切實承擔起落實整改的領導責任。
第十六條 領導班子談心會結束后,有關材料應及時歸檔,向本級常委會和有關方面報告情況,并抄送上一級監督委員會。
第十七條 監督委員會對同級社組織開展領導班子談心會情況進行監督。
第十八條 本實施細則由九三學社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。
第十九條 本實施細則自2018年10月9日起執行。